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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方式

旧机电产品进口申办的一般程序与所需证明



发布时间:2013/2/20 14:13:38 点击次数:1932次

申办的一般程序:
1)确定旧机电产品的商品编码
2)确定旧机电产品的监管条件.
3)确定旧机电产品是否属于强制认证明(3C认证明)
4)确定该商品的有关备案商检机关.

所需证明:
A 进口法定检验
B 进口机电许可证明(旧)
C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明明(我国四个驻外商检机构分别在:日本香港.北美.欧洲<荷兰>)
D 进口口岸检疫局办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E 如进口的机器是印刷机就需要到国家新闻总暑处理印刷经营许可证明
F 如产品税号涉及到国家强制认证明的需提供3C证明

G 如进口国为美日韩欧盟等国家的还需提供IPPC(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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