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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近期做重大调整 管理层不得超过三层

发布时间:2004/6/30    作者:标准件网
国资委日前下发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意味着中央企业近期要做出重大调整,这是国资委对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发出的重要信号。
据悉,国资委为此已经确立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即通过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形成一批产权关系清晰,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争取在2005年年底前,原则上将中央企业的法人管理层次(指中央企业按资本纽带关系自上而下与各法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管理层次)基本控制在三层以内。其中,对规模较小的中央企业,法人管理层次应基本控制在两层以内;规模特大的中央企业、属特殊性行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法人管理层次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四层。(范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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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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