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需求:我要采购
2024年11月20日,泰国商务部下属的国际贸易促进部门发布了通告,宣布基于泰国本土企业的请求,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冷轧不锈钢制品(包括卷材、板材和带材,泰文描述为:??????????????????????? ???????? ???? ??????????)开展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此次审查涵盖的产品在泰国海关编码中列为72193200030至72202090040等多个类别。在审查过程中,针对这些产品的反倾销税将以保证金形式征收,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为了确保审查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相关部门将向所有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对于未收到问卷的利害关系方,可以在通告发布后的15天内提出申请,并须在通告发布后的30天内提交相关评论和证据材料。
追溯到2012年8月17日,泰国首次对来自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制品展开了反倾销调查。同年12月12日,泰国做出了肯定性的最终裁决,决定对中国的上述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当时,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获得了0%的税率,而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的税率定为8.5%,其他中国企业的税率则为33.32%。
此外,2018年12月6日,泰国又对这些产品进行了首次反倾销日落复审。2019年12月3日,泰国确认了继续对这些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税率范围为8.50%-33.32%,有效期同样为五年。
(来源:泰国政府官方公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