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欠压提示:当电池电压低于3.30V时,蜂鸣器周期性的发出“嘀、嘀”声音提示。
2、关机保护:当电池电压低于3.10V时,则报警仪自动关机,请充电后再使用。
3、故障显示:当报警仪没有挂接黑白元件或者黑白元件失效后,报警仪数码管显示-0.00提示。
4、面膜开关的按键按下时,报警仪会发出相应的按键音。如按键按下无按键 音, 则表示按键失效。
5、在调校状态下,当按键连续50秒没有按下时,报警仪退出调校状态,返回到甲烷检测状态。
6、把报警仪插入带电充电器充电1秒,报警仪解锁;把报警仪关机后,报警仪自动上锁。
7、报警仪上锁后,不能调校各项参数。只有解锁后,按标校键后才能进入标校菜单调校各项参数。
8、报警仪解锁后,报警灯每5秒钟闪烁一次提示。
八、维护、修理和保管:
请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对报警仪进行操作和维护。
应定期用标准气体对报警仪进行标定。
报警仪断电维修或断电更换部件后,须用标准气体对报警仪进行重新标定后方可使用。
报警仪应由 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当出现故障时,请与生产厂商的售后维修部门联系。
请用报警仪生产厂商提供的部件更换损坏的部件,以保证报警仪的技术性能。
报警仪工作一个月后,请用软毛刷轻轻清洗黑白元件、一氧化碳传感器和壳体内主板表面的灰尘。
报警仪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周围无腐蚀性气体、无硫化氢和硅蒸气的环境中。
报警仪禁止浸入水中。如报警仪不慎掉入水中,请立即把报警仪擦干后放在阴凉处自然晾干。
报警仪在存放时,应每月内对报警仪充放电工作三个来回,以激活黑白元件和电池组,保持黑白元件和电池组的特性。
报警仪严禁在危险场所开盖。电池的充电必须在地面安全场所进行,严禁在煤矿井下对电池充电。
在用户遵守报警仪的保管、使用和运输规定的情况下,从收到报警仪之日起一年内,生产厂商免费为用户维修报警仪。
不得改变本安电路和与本安电路有关的元、器件的电气参数、规格和型号。
九、产品清单:
(一)、标配:
1、主机1台
2、充电器 1个
3、皮套1个
4、标定气罩 1个
5、使用说明书1本
6、合格证 1份
7、装箱单 1份
(二)、选配:
红外遥控器
红外标校器
应用范围:消防、有限空间检测、市政、化工、燃气
产品备注:
适用场所:必需在安全场所使用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18162058667
QQ: 3419812232
经营模式:生产型
所在地区:山东 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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