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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标准件 | 标准件 | 材质 | 其它材料-玛钢扣件 |
品牌 | 河北建筑扣件生产厂 |
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撑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以及水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
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 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2)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
(3) 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4)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但在本规范第5.1.5条规定的情况下,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经营模式:生产型
所在地区:河北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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